合庫人壽 投資型保險商品保戶回娘家|符合活動資格抽好禮
114年度 合庫人壽 / 投資型保險商品 保戶回娘家
6/30前持有投資型保單之保戶就有機會將高額禮券帶回家!
獎項介紹

                                頭獎:可樂旅遊兌換券 $88,000 第一階段:1名 | 第二階段:1名 /
                                壹獎:燦坤現金提貨券 $60,000 第一階段:1名 | 第二階段:2名 /

                                貳獎:家樂福提貨券 $16,800 第一階段:2名 | 第二階段:4名 /
                                參獎:遠東SOGO百貨禮券 $10,000 第一階段:3名 | 第二階段:6名 / 
                                肆獎:全聯禮券 $5,000 第一階段:10名 | 第二階段:20名 /

                                伍獎:7-11禮券 $800 第一階段:20名 | 第二階段:40名 /
                                普獎:永恆宮殿咖啡對杯組 第一階段:30名 | 第二階段:60名
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自民國114年7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適用保險商品:合作金庫人壽全系列投資型保險商品及傳統型保險商品。
                                活動對象:本公司投資型保險商品既有保戶。
                                活動內容:本公司投資型保險商品既有保戶於活動期間內投保(含單筆增額)本公司投資型保險商品可獲得兩次抽獎機會,投保本公司傳統型保險商品可獲得一次抽獎機會,同一要保人於每一階段抽獎最多可獲得五次抽獎機會。
活動結算

                                第一階段:
                                活動期間:114年7月1日~114年9月30日。
                                活動結算日:114年10月31日。
                                活動抽獎日:預計114年11月20日。
                                第二階段:
                                活動期間:114年7月1日~114年12月31日。
                                活動結算日:115年1月31日。
                                活動抽獎日:預計115年2月20日。

注意事項

  1. 1於活動期間生效,並於活動結算日前核保通過,且無進行部分提領或解約之有效新契約保單及單筆增額保單(轉換投資標的不適用),始列入抽獎資格。
  2. 2既有保戶定義:於114年6月30日(含)前,曾持有本公司投資型保險商品保單(限保單狀態為有效、解約、減額繳清、停效)之保戶。
  3. 3每位保戶於每一階段獲得之抽獎機會將分別計算,惟如於第一階段未中獎,則第一階段所獲得之抽獎機會可保留至第二階段,若於第一階段已中獎,則剩餘之抽獎機會將歸零,不再保留至第二階段。每位客戶於每一階段限獲一次獎項,不得重複得獎。
  4. 4得獎名單依本公司官網公告為準,獎品將寄送至得獎人之通訊地址或由業務員轉交。抽獎獎品圖片及顏色僅供參考,悉以實物為準,得獎人不得要求變更、折現、轉換其他商品或優惠,亦不得將得獎資格轉讓,否則一律取消得獎資格,如獎品業經兌換,則本公司除有權要求返還其獎品外,並得請求賠償因此所致之損失。
  5. 5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外僑於一課稅年度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滿183天者,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下同)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提供身分證影本且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獎項所得總額超過20,000元,得獎人應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稅,並由本公司依法辦理扣繳,得獎人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以上稅法規定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另因參加本活動所需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本活動者義務,與本公司無關。前述法令如有更新或異動者,悉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6. 6本活動兌獎期限至115年5月31日(含)止,得獎人逾兌獎期限未領獎者,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得再要求補發獎品,亦不另行遞補。
  7. 7本活動獎品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無法提供時,本公司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8. 8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得獎通知,或使參加本活動者所寄出、填寫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9. 9本公司有權檢視參加本活動者之參加行為及得獎情況是否有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內多筆異常參與行為、透過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不正當之方式意圖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之參與行為或兌領獎項,參加本活動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抽獎資格以及獎項,本公司除有權撤銷其得獎資格或拒絕其參與本活動外,並得採取相關法律途徑。
  10. 10本活動參加者已充分知悉且同意就本活動提供之個人資料,本公司僅於此次活動範圍內以網路、電子郵件或紙本形式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包含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個人資料),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11. 11本公司保留本活動內容修改及解釋之權利,如本活動因故無法舉行者,本公司有權取消、終止、延期、修改活動內容、更換獎品內容或暫停本活動進行等之相關決定。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由本公司統一解釋,並得隨時補充修訂及公布於本公司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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